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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变脸” 市民汽车失窃难立案
京华时报  2007-11-28

 

本报讯 (实习生王鹏昊 记者肖岳)1123,家住丰台的先生面包车丢失,但直到昨天,丰台分局仍无法为先生立案。原因是先生身份证上的照片与当地公安局身份证系统中显示的照片不符。

 

  先生说,1123,他发现自己停在楼下的京K牌照的面包车丢失。随后,他来到丰台分局报案。但工作人员在核实身份证时,发现系统上显示的身份证照片与先生所持身份证照片不一样。仔细看后,先生发现电脑上显示的头像竟是他中学时的同学。

 

  先生说,他今年在河北老家办理二代身份证时,发现表格上的照片与自己不符,但拿到身份证后,看到证件上照片就是本人,便没再去过问此事。

 

  昨日,先生托亲戚帮忙去当时签发身份证的派出所更改信息,但当地的工作人员却表示,只有本人持自己的身份证去派出所,才能更改信息。

 

  为先生签发身份证的河北省平泉县台头山乡派出所的民警称,在更换二代身份证时,进行过入户人口信息采集,而先生在外工作,没能及时照相。工作人员误将另一公民头像贴到先生身份证信息上。

 

  同时,该民警表示将尽快把先生的照片更改过来。

 

  丰台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机动车队民警称,在办理机动车挂失业务时,需要确认证件信息。如果所持证件信息与系统上显示的对不上,按照规定只能帮助先生暂时做记录,只有在先生去发证机关更改后,才能正式挂失立案。

 

  与当地派出所多次沟通后,先生决定于近日赶回老家,更正身份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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