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万国法源 | 最新动态 | 各地分所 | 律师团队 | 业务领域 | 特色服务
汽车法务 | 案例点评 | 判例精析 | 法律法规 | 合同范本 | 在线咨询 | 友情链接
用户
密码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东里29号楼2层(联想桥西北角)

咨询热线:800-706-1148

办公电话:86-10-8212-8995

办公电话:86-10-8212-8996

监督电话:86-10-8212-8808

传    真:86-10-8212-8809

电子邮箱:info@wanguolawyer.com


招  聘  信  息

 
4月1日起上海开车打手机保费将增加10%
中国汽车报  2008-04-11

 

  日前,上海市决定对原来实行的“双挂钩”制度中交强险与交通违法相联系的费率浮动标准进行调整,新的《上海市交强险与交通违法相联系的费率浮动标准》自今年4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新的浮动标准,上一个年度无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续保时费率下浮10%;上两个年度无交通违法记录,续保时费率下浮20%;连续三年或三年以上无交通违法记录,续保时费率下浮40%。上一个年度有交通违法记录,续保时费率不下浮。当年初次登记的新车、当年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在用车,按国家规定的基准费率投保。摩托车、拖拉机,不在进行费率浮动的范畴,按国家规定的基准费率投保。

 

  值得注意的是,新标准适应城市交通安全管理要求,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例如,今后驾驶时有拨打和接听手机、随意变更车道影响他人安全等行为,在下一个年度保费将增加10%以上。

 

  

 

 

  浏览次数:  
打印】【关闭
 
 
版权所有   北京市万国法源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