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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机动车燃油执行国Ⅳ标准
大众网-齐鲁晚报  2008-01-02

  据新华社北京11电(记者 张淼淼 刘浦泉)北京从1日起正式执行机动车燃油国Ⅳ标准,各加油站已开始向过往车辆提供符合新标准的汽油和柴油。

 

  机动车燃油国Ⅳ标准相当于欧Ⅳ标准,可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从1日零时起,全市成品油批发企业、加油站必须向机动车燃油市场、过往车辆提供符合国Ⅳ标准的机动车燃油。

 

  除提高机动车燃油标准外,北京市还正在积极筹备实施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预计在奥运会前正式实施,届时北京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将与欧洲同步。据了解,汽车厂商和销售商对此已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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